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194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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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194章 (第2/2页)

判处贾作应、王芬兰夫妻犯非法入侵住宅罪,处以三年有期徒刑。”

    ??宣读完了第一项罪名后。

    ??他停顿了片刻,继续宣读下面一连串的罪名。

    ??第一百二十三章 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的判决

    ??“贾作应、王芬兰夫妻于三年前,霸占了张涛拥有产权的房屋,采取暴力开锁、非法窃居的行为,行为构成抢劫罪。

    ??犯罪事实清楚,有物业证词、邻居证词,证据链充足,案件无疑点。

    ??本院认为,因其属于入户抢劫,霸占时间长达三年,房屋估值巨大,属于情节特别严重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。”

    ??“贾作应、王芬兰夫妻于三年前,对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拒不执行,既不赔偿,也不搬离……”

    ??周全民沉声宣告。

    ??一字一句,铿锵有力。

    ??回荡在法庭上空,格外清晰。

    ??前后一共八个罪名。

    ??其实这个案件的审理工作并不复杂。

    ??事实明确,取证简单。

    ??没有太多的争议之处。

    ??因此审判的效率,也比梁书齐的案子高了很多。

    ??采取的是当庭宣判的方式。

    ??同时。

    ??在判决力,鉴于两人三年来的恶劣情节,以及在法庭上的表现……

    ??每个罪名的刑期,都往上额外加了两年。

    ??这些……

    ??是合议庭的权力和工作。

    ??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他们可以根据情节的恶劣程度,进行量刑。

    ??只需要在量刑的时候,写明量刑原因和理由即可。

    ??而原因和理由……

    ??贾作应和王芬兰两人,提供了不止一条。

    ??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贾作应、王芬兰两人,犯非法入侵住宅罪、抢劫罪、拒执罪、敲诈勒索罪、扰乱法庭秩序罪、侮辱罪、诬告陷害罪、恐吓罪。

    ??累计刑期在三十三年,按照刑法总则的量刑规则,判处贾作应有期徒刑二十年,赔偿原告张涛精神损失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13万元,并处没收全部财产。

    ??判处王芬兰有期徒刑二十年,并处没收全部财产。”

    ??“本判决下发之日起,即日生效,若不服本判决,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。”

    ??念了足足十五分钟。

    ??这“罪行累累”的判决书,才宣读完毕。

    ??整个法庭,突然变得一片寂静。

    ??所有人的反应,都不尽相同。

    ??原告席上。

    ??张涛双目通红,有些不敢相信这个结果。

    ??三年了。

    ??他的磨难……

    ??似乎要结束了。

    ??而这其实跟他没什么关系,他只是出了个庭,其他的都是这对夫妻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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