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364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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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64章 (第2/2页)

氏牡丹鹦鹉,有了饲养的想法,于是又购买了一只配种。”

    ??“期间五年,并未有过任何出售行为,反而保护了该物种,繁衍出了更多的数量。”

    ??“此次出售三只鹦鹉的行为,也属于他人再三要求,并非处于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。”

    ??“第二,我方当事人宋云出售的费氏牡丹鹦鹉属于人工繁育,并非来自于野外,该物种如今已经大批量繁殖。”

    ??“其濒危程度……”

    ??“《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最高院下发的这条司法解释,明显过时。”

    ??“至少费氏牡丹鹦鹉,不符合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种条件。”

    ??“第三,我方当事人的行为,无任何社会危害性……”

    ??法庭上。

    ??王大锤慷慨陈词,一连说出了七条辩护理由。

    ??每一条辩护理由,都在朝着无罪的方向努力。

    ??为了佐证这些理由……

    ??王大锤还甩出了许多现行的司法解释,动物保护法对于濒危物种的定义等资料。

    ??无比专业。

    ??七点辩护,足足讲述了二十分钟。

    ??法庭上,一直回荡着王大锤的声音。

    ??“大锤……没想到藏得这么深……”

    ??颜问夏看着这一幕,瞪大了双眼。

    ??满脸的不敢置信。

    ??此时的王大锤,意气风发。

    ??当庭引经据典,指点江山。

    ??和平时比起来,简直是判若两人。

    ??这一刻的王大锤……

    ??仿佛被司法之神附体。

    ??列举出的这些辩护理由,都在朝着无罪辩护的方向发力。

    ??一针见血,十分精辟。

    ??第一百六十二章 法定刑之下的判决!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梓州。

    ??某高档小区。

    ??青岚同样在观看这次庭审的全程直播。

    ??自从在学法联盟论坛里发现了疑似秦牧的小号,她就一直在关注最近晋城的官司。

    ??果不其然。

    ??让她发现了这起离谱到被判处12年的“大案”。

    ??和秦牧用小号在论坛发帖询问的那个问题,一模一样!

    ??一个普通人,因为出售了三只鹦鹉,被发起公诉,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!

    ??“居然不是秦牧辩护?”

    ??庭审开始后,青岚扫了眼庭审现场。

    ??发现……

    ??秦牧居然和养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,坐在了旁听席。

    ??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庭审的辩护。

    ??“王大锤……我好像听up说过,是养老院的法律顾问来着……”

    ??青岚眨了眨眼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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