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仙(GL)_分卷(144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分卷(144) (第1/3页)

    ??玉潋心冷眼瞧他:你千方百计阻止我二人上山,原来是因为这山上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,怎么,现在秘密被我二人识破,你按捺不住,要翻脸了?

    ??引魂宗内死气沉沉,一个活人也没有,原是因为这宗门里的弟子长老,全都被人杀光了。

    ??一抹黑影爬上封珏的肩膀,他那两枚空洞的眼珠因此泛起红光,有了神采。

    ??但他脸上的神情则是猛地一沉,冷哼道: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?我杀的每一个人,都有取死之道,又岂像你们,为一己之私牵连无辜之人!

    ??需让这两个自以为是的女人为那些死去的璩阳城百姓偿命!

    ??阙清云横剑,神色漠然:我师徒二人固然罪孽深重,若你想要替天行道,径直动手便是,何必搞那么多弯弯绕。

    ??你以为我不敢?封珏声音拔高,身后黑影更浓。

    ??阴风呼啸,天色昏暗,乌黑的云层激烈翻滚,伴着一阵阵的低沉雷声。

    ??数不清的黑影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,尖利的鬼啸响彻寰宇,威压笼罩四野,沉得令人喘不过气。

    ??这阴气,比数年前玉潋心在云罗宗见到的野鬼孤魂还要浓郁。

    ??已不知此人这些年来,杀了多少人,手上染了多少鲜血。

    ??他两臂张开,眼底神色奇诡。

    ??阙清云袖中却在这时响起银铃之声,师徒二人惊闻此人,心下暗道不好。

    ??未及退避,便见一黑影飞速卷上阙清云的手腕。

    ??被外力引动的妖气轻易破除阙清云在铃铛外设下的封印,顺着她的手臂向上攀爬,只一瞬间就卷住她的喉咙,化成一缕黑烟钻进她的眉心。

    ??师尊!玉潋心大惊之色,抬臂一掌击散阙清云额前黑影。

    ??阙清云被余劲震开,连退两步,再抬头,清寒的眼眸中染上一丝晦暗的红光,竟没由来一掌击向玉潋心。

    ??这邪祟之物非同小可!阙清云大乘境修为,竟能被其操控心智!

    ??玉潋心自不能硬接阙清云的招式,立即旋身避让,岂料身后又来一道黑影,与方才钻进阙清云眉心的邪物一般无二!

    ??此物触之即迷失心智,玉潋心拂袖将其击散,未来得及站稳,阙清云便抽剑出鞘,熟悉的剑影封死玉潋心的退路,竟成前后夹击之势!

    ??封珏双手掐着印,嘴里振振有词,四周黑雾涌动,那些死在引魂宗的高手没有一人成功转生,全化作凄厉的凶魂,受制于人。

    ??玉潋心一边躲避阙清云的剑击,一边还要避让黑影偷袭,手忙脚乱之际,额角渐渐显出冷汗来。

    ??封珏自身修为低微,但附在他身上的妖邪之物实力强横,其来头自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??剑影临身,玉潋心眼中神色一利,遂探手一把擒住阙清云的剑,任其剑刃割破她的手掌,但在剑势停顿的须臾,陡然一掌击向阙清云的面门。

    ??掌风透体而过,未伤阙清云分毫,却撞入识海,将阙清云灵台内的污浊驱散。

    ??阙清云双肩激震,急退数步,瞳眸恢复清明的瞬间,便见一道黑影闪电般击中了玉潋心。

    ??玉潋心身子一晃,踉跄着跌退出去,瞧着样子,竟是为邪祟所蛊。

    ??封珏嘴角勾起嘲弄的冷笑,胜券在握地盯着她们,讥讽道:别以为渡劫境就能扛得住侵蚀,让你们去湘山给你们多几个时辰活命的时间,竟不知好歹,在下岂能不成全二位?

    ??玉潋心微低着头,艰难站稳身形之后,朝阙清云迈进一步。

    ??阙清云挥剑设阵,数不清的剑光越过玉潋心的肩膀,向封珏攒射而去。

    ??死到临头,还在这儿跟我表演师徒情深!他扬臂一挥,玉潋心飞身后退,便拦在他跟前,要以肉身挡下那片剑雨。

    ??阙清云瞳孔一缩,强行变招,令已释放的剑雨转向,扑簌簌地擦着玉潋心飞过,全部落在空处。

    ??强行中断剑势,阙清云受气劲冲击,体内一阵翻江倒海。

    ??封珏见状,哈哈大笑,肆意猖狂:既然你如此顾惜徒儿性命,那就让你死在她前面!

    ??话音落下,他手中印结一变,玉潋心身上陡然冒出浓郁的黑烟。

    ??其人应声抬掌,似要趁阙清云此时旧力已尽,新力未生,胸前空门大露之际,给她致命一击。

    ??电光石火,千钧一发。

    ??玉潋心击出的一掌毫无预兆调转方向,竟是在咫尺之间,拍在那狂笑的男人身上。

    ??封珏脸上笑意还未收起,受此一击胸腔整个塌陷下去,五脏六腑同时破碎,倒飞出去的同时,脸上才缓缓显出不可置信。

    ??但见玉潋心周身黑气涌动,在她肩头聚成一头饕餮,张牙舞爪,形容讥诮。

    ??而她掌心则散着一簇晶蓝色的微光,正是先前玉潋心在冥南郊外被东冥氏神主派围攻之时,阙清云设计送入她体内的定虚灵印。

    ??浩大的定虚神力涌动于虚空之中,邪祟勿近。

    ??第238章

  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